(新山19日訊)一名25歲外賣送餐員兩年前將前女友的色情照片和視頻上載社交媒體,今日在法庭面控時認罪,法官擇訂6月19日下判。
被告為25歲的莫哈末凱爾,今日在新山第4地方法庭面控,共面對兩項控狀。
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於2020年1月25日,上午8時50分在士姑來皇后花園的住家,為了傷害他人,將前女友的色情照片和視頻上傳到社交媒體Instagram個人帳號,上述行為牴觸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1)(a)項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條文下判刑。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最高一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沒有委任代表律師,聆聽完控狀後,向承審法官拿督仄萬再迪表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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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諾娜茲拉要求擇日呈交案件報告和下判,法官諭令將案件訂於6月19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