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服務被徵稅規定早存在 副財長:非團結政府突然決定

2023-12-30     緣分

中醫服務被徵稅規定早存在 副財長:非團結政府突然決定

(檳城30日訊)大馬副財長林慧英指出,中醫服務被徵收8%服務稅的措施並非「一紙下令」從0%到8%,而是早在2018年的服務稅公共指南中就已經規定,這一政策在當時實施消費稅(GST)和銷售及服務稅(SST)時就已存在,而非團結政府突然的決定。

她是昨晚檳榔州福建會館64周年慈善基金47周年,青年團44周年及婦女組16周年紀念聯歡宴會時,致詞如是指出。

她指出,根據現有法令規定,中醫服務並未列入必要行業,而是被歸類為與馬來傳統醫藥、印度傳統醫藥等相同類型的服務,屬於和現代醫藥不同的服務領域。

「因此,只要相關業者提供的服務年營業額超過50萬令吉,就必須進行註冊並徵收服務稅。」

此外,她也指出,被徵收服務稅的是中醫醫療服務的部分,而不包括中藥。

她舉例,如果一名病患向中醫支付的費用為250令吉,其中有100令吉是醫療服務費,另外150令吉是購買中藥的費用。因此,只有100令吉的醫療服務費需要徵收服務稅,而購買中藥的150令吉則不需要繳付服務稅。希望通過這些說明,能夠讓各位更清晰地了解稅收政策的實際影響。

無論如何,她表示,她將在短期內與業者們進行會面,傾聽大家的意見。

同時,我她將邀請關稅局和財政部稅務組的官員一同出席,讓業者們有機會向政府表達你們的看法,也讓官員們解釋相關的稅收機制,以澄清大家的擔憂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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