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7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調侃,自己支持政府對所有「敦」勛銜受封者展開調查,無需獲取其不當行為的書面證據,僅僅是懷疑便已足夠。
「如若他們無法解釋自己的財富來源,那政府便應沒收其名下的所有資產。」
他今日發文告稱,除調查之外,政府還還應羈押「敦」勛銜受封者,直至他們透露自己的財富來源。
「如果他們不這樣做,那一定是在隱藏些什麼。」
上周,反貪會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查封前財政部長敦達因及其家族名下的Ilham大廈,同時反貪會還將針對達因所涉及的貪污與洗錢指控,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馬哈迪續稱,我國務必不惜一切代價根除貪腐陋習,惟總檢察長有權決定撤控與否。
「如果總檢察長認為,指控是出於政治目的,那總檢察長有權撤控並歸還護照,這是總檢察長的權利,法院不得質疑。」
他表示,我國是真正遵循法治的國家,即便是初犯亦要接受法治的全部效力。
「在馬來西亞,法律至高無上,我們都必須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