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隆新高鐵計劃案 高庭允政府等四造撤訟

2023-12-15     緣分

取消隆新高鐵計劃案 高庭允政府等四造撤訟

(吉隆坡15日訊)高庭批准政府和其他4名前內閣成員提出的申請,駁回一名男子起訴前朝政府疏忽瀆職終止隆新高鐵計劃(HSR)的訴訟。

高庭司法專員羅茲瑪娃爾今日作出上述判決,理由是原告莫哈末哈達沒有合法代表權,且已濫用司法程序,並諭令他支付1萬令吉堂費。

莫哈末哈達在去年12月30日以個人名義,及宣稱代表逾3200萬名受其決定影響的國民入稟訴訟,並將2名前首相即敦馬哈迪和丹斯里慕尤丁列為第一和第二答辯人。

至於第三、第四和第五答辯人,分別是掌管經濟事務的時任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慕斯達法、時任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以及大馬政府。

根據訴狀,哈達要求法庭宣判,時任政府取消上述計劃並賠償新加坡4600萬令吉的決定無效,同時諭令恢復這項計劃。

他也要求因疏忽瀆職而取消上述計劃,導致人民承受損失的答辯人,向他及國人賠償100萬令吉。

最高司法專員羅茲瑪娃爾下判時說,原告以法律身份代表全民利益的能力,無法從法律標準獲得印證。

「訴狀中沒有任何內容表明原告的私人或個人權利受到答辯人的影響,或者存在對公眾共同權利的影響。

「此外,宣稱代表馬來西亞人的原告,也無法揭示本身的聲明,證實被授權、任命或代表每個納稅人或大馬公民。」

她說,原告使用公共資金展開這起訴訟,加上已司法資源查核他冗長而複雜的索賠聲明,且是不合理的行動。

「合理且合乎邏輯的結論是,這起訴訟不是原告出於善意而展開,這是在濫用法庭程序。」

她說,法庭和司法部門應當避免牽涉其中,因為上述課題屬於行政和立法機構的管轄範圍。

哈達的代表律師是諾依扎都,至於聯邦高級律師多納佐瑟則代表所有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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