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範疇內發表「非巫任相論」 郭素沁:警方不應查林吉祥

2023-12-12     緣分

憲法範疇內發表「非巫任相論」 郭素沁:警方不應查林吉祥

(吉隆坡12日訊)全國警察刑事調查部就行動黨元老丹斯里林吉祥在英國向大馬學生髮表「非巫可以擔任首相論」而開檔調查,引起廣泛議論。

行動黨副主席郭素沁今日發表文告指出,該黨資深領袖林吉祥是引用馬來西亞國家最高法律--《聯邦憲法》來闡述事實,並未牴觸國法,更沒有構成犯罪,她敦促警方停止沒必要的調查。

警方將在13日傳召林吉祥就此言論錄取口供。

社交媒體對林氏的言論出現異常激烈的議論,一些人指責林吉祥的言論具有「挑釁性」,因為他指出聯邦憲法並不排除非馬來人可以出任首相。

郭素沁引述《國家憲法》第43(2)(a)條文,該條款闡明:「國家元首應先任命一位獲得大部分下議院議員信任的議員成為內閣首相。」、第43條第(7)款說明:「無論本條有何規定,通過入籍或根據第17條登記成為公民的人士,不得被任命為首相」。

「從上述2項條文的用詞和含義解讀,明確、清楚地說明沒有提及種族、宗教或性別來作為任命首相的考量。」

她說,根據上述兩條條文對照傳統和慣例,所有之前到現任的馬來西亞首相,都是男性馬來穆斯林。

「丹斯里林吉祥是在《國家憲法》所列的兩條條文的範疇內,分享他的誠實觀點,以及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難道這也犯罪了?既然他的觀點不構成犯法,警方豈能合法的開檔調查並對他錄供呢?」

郭素沁也是士布爹國會議員。她指出,法律和刑事訴訟程序對此有非常明確的規定,除非警方調查結果是歸類為可扣押的犯罪行為,或檢察官未批准對不可扣押的犯罪行為進行調查,警方不能援引權力進行調查,其中包括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2條文記錄陳述的權力。

郭素沁說,根據我國的法律,很明顯的,林吉祥的法律觀點並不構成犯法,因此傳召他是非常不合規的,也不恰當的。警方應該善用精力和資源來調查許多困擾這個國家的真正嚴重罪行。

「從憲法角度提出事實觀點而受到如此對待,對一位走在政治前線50多年的資深政治領袖而言,是非常可笑的。曾是國會反對黨領袖,也是法治、民主、正義和平等的堅定捍衛者和倡導者,遭受如此令人羞辱的對待,更是一種壓迫和不公正。」

基於此,郭素沁促請警方停止對林吉祥傳召錄供這種沒必要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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