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賽夫洗錢貪污案聯審

2023-12-01     緣分

旺賽夫洗錢貪污案聯審

(吉隆坡1日訊)地庭今日批准控方申請,土著團結黨前宣傳主任拿督旺賽夫涉及Jana Wibawa計劃的洗黑錢和貪污案,將進行聯合審訊。

法官羅茲娜是批准主控官莫哈末阿里夫副檢察司的申請,以將旺賽夫的洗黑錢案移交本庭與貪污案聯審。

旺賽夫的律師阿米爾對此無異議。

較早前,也是打昔汝莪國會議員的旺賽夫在地庭法官蘇扎娜面前,被控18項涉及559萬令吉的洗黑錢控狀,他的另兩項索賄及收賄690萬令吉的控狀,則是在羅茲娜面前提控。 

另外,莫哈末阿里夫指出,控方將傳召32名證人出庭供證,並要求取消明年3月11和12日的審訊,以準備文件。

羅茲娜指出,明年3月25至27日、4月29和30日,以及5月20和21日的審訊日期,維持不變,並新增審訊日期,分別是6月19至21日、6月24和25日、7月10至12日,以及8月8和9日。

控狀指出,現年48歲的旺賽夫向廖丹泉(譯音)索賄,以促使他幫助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獲得政府頒布總值2億3200萬令吉的中樞大道計劃。 

他也被控收賄696萬2694令吉54仙,以及這筆款項是從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的馬銀行回教銀行戶頭,匯入其公司WSA顧問集團私人有限公司的聯昌國際銀行戶頭,以作為幫助該公司獲得中標通知書的報酬。

他被指於2022年4月在隆市湖濱公園的皇家湖畔俱樂部,以及同年7月8日至9月30日在聯昌國際銀行東姑山分行,犯下上述兩項罪行。

他也面對另18項涉及559萬令吉的洗黑錢控狀,也就是轉移及使用非法活動收益,包括購買一輛福特Ranger汽車、付款予大馬國家體育理事會 ,以及轉移款項至數家公司的戶頭,其中包括Sinar Karangkraf私人有限公司。

旺賽夫被指於2022年8月12日至11月13日之間,在東姑山聯昌銀行犯下所有罪行,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4(1)(b)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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