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4日訊)大馬國際透明組織(TI-M)主席莫哈末莫漢指出,隨著政府有意制定《信息自由法》(FOI),應同時將《官方機密法令》(OSA)的適用範圍限制在國家安全事務。
他在接受網媒《今日自由大馬》訪問時表示,《信息自由法》的制定,能夠避免政府透過《官方機密法令》隱藏公共利益問題。
「我們依然需要《官方機密法令》,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必須受到嚴密的保護,以讓政府保護國家與人民,免受任何形式的外部或內部威脅。」
他認為,雖然《官方機密法令》仍存在必要性,但其適用範圍需要加以修訂。
「《官方機密法令》的範圍需要縮小,僅涵蓋國家安全問題,而與公共利益相關的問題則可納入《信息自由法》的範圍之內。」
莫哈末莫漢指出,《官方機密法令》的現有框架已賦予政府過多的權力,決定人民對某些事的知情權。
「這一點需要修改,根據《信息自由法》,除了與國家安全相關的問題之外,公職人員必須在收到正式請求時,向民眾提供信息。」
首相辦公室在今年9月透露,政府原則上同意制定《信息自由法》,並制定了具體條文與相關指南,便於民眾獲取政府或機構的信息。
與此同時,首相辦公室還提到,將會對《官方機密法令》進行相應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