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9日訊)控方要求麻坡國會議員賽沙迪被判處至少6年監禁、不少於700萬令吉罰款和鞭笞6至10下。
副檢察官拿督旺沙哈魯丁今日在賽沙迪罪成後,向法官拿督阿茲哈要求判處賽沙迪至少6年監禁、罰款不少於700萬及鞭刑6至10下。
「鞭刑是強制性的,因為根據另一起案件中被告的案件,法庭對同一指控判處了該刑罰。」
「因此,我們要求單獨判處監禁。」
法官今早判決31歲賽沙迪4項串謀失信、濫用資金及洗黑錢罪成立。法庭正在聆聽控辯雙方的陳詞,以定奪被告的刑罰。
賽沙迪共面對4項串謀失信、濫用資金和洗黑錢罪。
本案主控官是拿督旺沙哈魯丁和莫哈末阿菲夫副檢察司,賽沙迪的律師是哥賓星和占奧馬。
賽沙迪於今早9時33分抵達法庭,而其家屬及大馬民主聯合陣線(MUDA)黨員早已抵達法庭力挺他,包括賽沙迪的家人、MUDA領袖,包括優景鎮州議員阿米拉,以及約20名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