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6日訊)民主行動黨峇眼國會議員林冠英建議政府修改所得稅法令中的「先支付,後訴訟」(Pay First, Talk Later)的原則。
他表示,強迫納稅人提前支付完整的估計稅款是不合理的。
「內陸稅收局是否已按照法院的指示,從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及其兒子那裡獲得了17億令吉的支付?我建議應修改所得稅法令中的『先支付,後訴訟』的原則,因為這違反了『在被證明有罪之前,先被視為無罪』的法律原則。」
林冠英說,如果強迫納稅人提前支付完整的估計稅款,這是不合理的,這可能導致許多公司、個人因應付過高的稅務而面臨破產。
「如果要求他們提前支付,應該限制在30%或50%。」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參與2024年財政預算案委員會階段辯論時如是表示
他為此要求擁有審議權或絕對權的官員,應該提供一份可在議會中討論的年度報告。
「除了內陸稅收局外,國家銀行也需要,只有這樣,受爭議的決策才能由代表民眾的議員們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