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5日訊)幫助對破產人士財產進行有效管理,以及加速脫離窮籍期限的2023年破產修正案(A1695法令)將在明日生效。
首相署部長(法律及體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說,落實該修正案證明政府關注並給予破產人士第二次機會,讓他們繼續過上更好的生活,進而為國家的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她今天發文告說:「落實A1695法令反映出政府致力於確保沒有人民被排除在國家發展主流之外。」
破產修正案主要修訂部分涉及增加有關脫離窮籍的第33C條文,以協助破產人在提呈資產負債表之日起3至5年內自動脫離窮籍。
阿莎麗娜說,配合「第二次機會」政策目標,對1967年破產法令(360法令)第33C和第33B(2A)條文的修訂,將對A1695法令生效之前管理的破產案件追溯執行。
「第二次機會政策放眼在A1695法令生效後一年內助13萬人脫離窮籍,為大馬報窮局管理的破產案件總數的一半。」
她說,該修正案增設兩個可在不經過涉及第33B(2A)條文的債權人反對程序下,透過報窮局總監發出的證書脫離窮籍的新組別,即因根據2001年心理健康法令的精神疾病定義而無法自行管理資產的破產者,以及經報窮局總監確認,70歲以上且無法自行管理資產的破產者。
阿莎麗娜說,為維護破產人士的福祉,A1695法令也重新檢討可免於在債權人之間分割的破產財產的價值限額,以及為符合簡易管理資格的案件的價值限額。
此外,她說,通過A1695法令的落實得以改善破產治理,善用遠程通訊技術處理債權人會議,以及通過電子通訊提呈破產管理通知和文件。
「作為加快破產管理效率的一項舉措,報窮局總監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職責現已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