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巴:多名部長都以街頭集會起家 不要對付「拯救大馬」集會者

2023-09-17     緣分

哈尼巴:多名部長都以街頭集會起家 不要對付「拯救大馬」集會者

(吉隆坡17日訊)前首相署(法律事務部)副部長哈尼巴認為,政府不應對國盟領導的「拯救馬來西亞」集會採取法律行動。

他發表聲明指出,許多現任內閣成員過往是通過和平集會而起家,而他本人,也曾經為許多陷入《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法律訴訟的希盟領袖辯護。

「作為一名前人權律師,當現任部長在過往時,遭上屆政府通過警方和總檢察署逮捕,並根據已廢除的《警察法令》第27 條文或《和平集會法令》提控上庭時,我曾為這些部長辯護。」

他說,即使是天然資源、環境和氣候變化部長聶納茲米,也曾質疑《和平集會法令》中某些條款的合憲性。 

哈尼巴也是誠信黨領袖,他說,曾通過黨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布和另外兩名前客戶,根據聯邦憲法的角度挑戰《和平集會法令》,當時它仍然是一項法案,而不是法律。

「我們申請了司法審查,並要求法庭除其他事項外,提供確認性救濟(declaratory relief)及權利開示令狀(writ quo warranto)。」

他指出,政府允許警方繼續以申請許可為由,作為禁止和平集會的藉口,這是可恥且不體面的行為。

他強調,現任政府應維護和保護聯邦憲法所規定的言論和集會自由。

「警方確實有責任保障、維持公共治安與秩序,但不至於阻止和平集會。否則,聯邦憲法第10條文(有關言論和表達自由)所載的所有憲法保障,甚至人權委員會的存在都將只是一場鬧劇和虛偽。」

哈尼巴:多名部長都以街頭集會起家 不要對付「拯救大馬」集會者

「拯救馬來西亞」集會於昨日下午2時在甘榜巴魯清真寺舉行,以抗議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47項控罪被撤銷一事。

集會吸引逾千名支持者出席,並在當天下午約3時30分在國企十合購物中心結束,集會時間長達約1小時30分。

據早前報導,全國副總警長拿督斯里阿育甘表示,依據和平集會法令第9條文,和平集會主辦方必須在集會5天前向警方提出申請,且在沒有受社區反對才能舉行;警方若發現主辦方沒遵守條規,將依法採取行動。

然而,在昨日集會結束後,吉隆坡總警長拿督阿拉烏丁在記者會上表示,「拯救馬來西亞」集會主辦者並未遵守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條文的規定,向警方呈交規定型式和標準的通知書。

「請你們遵守法律,我們要的是符合規格的通知書,而不是單憑一封信函就能舉辦集會,且一直更換集會地點也會影響警方的部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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