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5日訊)大馬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與前財政部秘書長丹斯里依爾萬的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失信案,將於明年6月4日在吉隆坡高庭開審。
本案今早在吉隆坡高庭進行案件管理,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賈米爾最終擇定,將於2024年6月與7月的每周一至周四進行審訊,除了恰逢哈芝節假期的6月17日與18日。
今日出席者有主控官莫哈末賽夫丁副檢察司、納吉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依爾萬代表律師拿督古馬拉恩德蘭。
律師古馬拉恩德蘭表示,其當事人依爾萬數年來深受此案的困擾,請求法官儘早開審。
「他無法出國,並無法繼續發展事業。」
沙菲宜指出,其當事人納吉除此案之外,還涉及了一馬發展公司弊案(1MDB),因此只能將審訊日期定於明年3月之後。
主控官莫哈末賽夫丁則建議,將審訊日期定在明年5月之後,最終法官莫哈末賈米爾擇定了上述日期。
沙菲宜提及,日前流傳於網絡的總檢察署內部文件指出,由7名副檢察司與5名調查官組成的檢控團隊曾一致認為這6項指控毫無勝算,無法滿足表罪成立的條件。
「我們要求控方就這份泄漏的文件是否存在與屬實表達其立場。」
他續稱,這份文件表明了自己的當事人純粹是政治迫害與濫用權力的受害者。
莫哈末賈米爾詢問,莫哈末賽夫丁是否願意進行答覆,後者則選擇不予回應。
古馬拉恩德蘭表示,在法庭上公開討論有關文件的內容,並不公平。
沙菲宜還提到,辯方或將在之後的庭審中,傳召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出庭供證。
納吉與依爾萬是於2018年10月25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6項刑事失信罪,涉及逾66億令吉,惟2人皆不認罪。
二人被控在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期間,多次以財政部長和財政部秘書長身份,挪用政府資金償還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和解費,款項高達66億3606萬5000令吉。
上述行徑皆牴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並可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二人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鞭笞及罰款。
此案已在2018年12月7日移交予高庭。
上月,一份志期2019年9月10日的12頁總檢察署內部文件在網上遭到流傳,這份文件是本案檢控團隊向時任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發送的備忘錄。
檢控團隊透過備忘錄指出,此案或因證據不足致使表罪不成立,因此建議撤銷相關6項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