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希淡冀提高國會非巫裔代表性 建議大馬效仿新國採用集選區制

2023-09-14     緣分

沙希淡冀提高國會非巫裔代表性 建議大馬效仿新國採用集選區制

(吉隆坡14日訊)國盟伊斯蘭黨亞婁國會議員拿督斯里沙希淡建議,大馬可效仿鄰國新加坡的集選區(GRC)制度,對我國選舉制度進行改革,以提高非巫裔群體在國會下議院的比例。

「請考慮一下,這個制度是最合適的制度,我們從未改革過這個國家的選舉制度。」

他指出,大馬現有的選舉制度是於1957年建國時所制定,是時候考慮不同的選舉制度了。

國會下議院今早繼續進行第12大馬計劃中期檢討報告辯論,沙希淡在辯論中如是說。

他預計,如果落實集選區制,在我國僅占6.6%人口的印裔,將能夠得到16個席位,占22.6%人口的華裔能獲16個席位,沙巴與砂拉越的原住民群體則可占得70個席位。

「如果我們以團體制度進行選舉,將會讓少數群體(在下議院)更獲代表性。」

他希望,國會人權、選舉和體制改革委員會主席梁自堅能夠聽取其建議,對我國選舉制度進行改革。

新加坡於1965年獨立後本,採用單一選區選舉制度,後通過修改憲法將選舉制度劃分為單選區和集選區。

根據規定,參選集選區的政黨候選人將以團隊姿態競選,每個集選區的候選人團隊中至少有一名少數民族代表,以確保新加坡少數民族包括巫裔、印裔和其他民族的權益。

每個選區的議員人數4至6人不等,集選區選民只能投選一個政黨的候選人團隊,即得票最多的團隊,所有候選人將全數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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