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夫婦與彭麗君申請撤銷控罪 案展至11月29日

2023-09-11     緣分

林冠英夫婦與彭麗君申請撤銷控罪 案展至11月29日

(檳城11日訊)行動黨全國主席林冠英夫婦及女商人彭麗君申請撤銷濫權控罪,案展延至11月29日,屆時被告代表律師將提呈文件予法庭。

3人於今年5月26日,在檳城法庭被控濫權罪名,不過他們皆否認有罪,其代表律師雷爾當時表示,將向法庭申請撤銷控罪。

當時,雷爾給予理由是,林冠英於2016年被控的案件,成功在2018年獲得撤銷,而在上述案件,控方再次使用同樣的證據進行提控。

林冠英當時也向媒體表示不滿上述指控,直言這是「政治陷害」,因為有人企圖毀滅他的政治生涯和行動黨。

2020年8月11日,林冠英、周玉清和彭麗君被控濫權,將總值1160萬令吉的外勞村項頒予一家與彭麗君有關的公司。在3月23日的案件管理中,該案件已從威省地庭轉到檳城高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 (MACC)法令第23 (1) 條文下,被控作為當時的檳州首席部長和檳州發展機構投標董事會主席濫權。

他被控通過Excel物業管理及顧問私人有限公司,向周玉清支付價值37萬2009令吉的酬金,以確保Magnificent Emblem私人有限公司獲得在柔府和峇都加灣興建外勞村的項目。

彭麗君是被控在檳州前首長林冠英的濫權索賄罪行中串謀,牴觸反貪會法令第28 (1)(C)條文。

周玉清則被控於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筆總共37萬3009令吉的非法款項。

3人獲准分別以5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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