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23日訊)政府不打算廢除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惟將予以改善包括增設條文允許扣留者保釋直至案件審結。
掌管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的首相署副部長藍卡巴星說,他已與利益相關者包括內政部、警方、總檢察署及國安法被扣留者的數名家屬交流數次,相關建議將在近日提呈內閣。
「我們正在研究保釋(被扣留者)建議,廢除(法令)不在計劃之中,但我們正在研究改善。」
他今日出席國慶競走活動後,受詢及國安法課題進度時對媒體,這麼說。
他說,無論如何,國安法的所有改善事項不會一攬子落實,可能以分階段的方式進行。

國安法第13條文闡明,犯罪者若被控一律禁止保釋,至於18歲以下、女性、患病或年事已高者,則交由法庭酌情處理。
國會下議院在去年7月26日以111支持票對88反對票,通過由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領導的政府所提呈的動議,即在國安法第4(5)條文之下,警方未審先扣嫌犯28天的權力,從同年7月31日起延長5年。
然而,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納蘇申在今年2月說,警方仍需這項法令以便迅速採取行動,避免發生任何引起公眾恐慌、威脅國家主權及人民福祉的情況,因此,團結政府無意廢除該法令,惟將進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