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21日訊)針對上訴庭改判行動黨全國主席林冠英就檳城海底隧道計劃誹謗案敗訴,須賠償前華玲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都阿茲25萬令吉,林冠英表示,一切交由律師處理。
也是峇眼國會議員的林冠英,今日出席由檳州元首莫哈末弗茲為北海麥曼珍華小主持的電腦科學綜合教學室開幕儀式後,作出上述簡短回應。
阿都阿茲2年前入稟民事訴訟,指控前檳州首長林冠英發表誹謗他的言論,即指他收取海底隧道工程發展商的300萬令吉諮詢費。 針對檳城高庭於2020年12月11日駁回其誹謗案,阿都阿茲提出上訴申請。
由法官拿督阿茲莎、拿督瑪麗安娜及拿督阿茲瑪組成的上訴庭三司,於5月19日聆審阿都阿茲的上訴,並於今日推翻高庭原判,改判林冠英對阿都阿茲的誹謗成立,諭令前者必須賠償後者25萬令吉,同時也支付7萬令吉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