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3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早前向聯邦法院要求控方,提供前國行總裁丹斯里潔蒂家人及在逃富商劉特佐公司文件,今天撤回這項上訴。
納吉首席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向以東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伊斯干達為首的聯邦法庭三司表示,撤回上訴的決定是在沒有偏見的前提下作出。
「我們將在一馬公司的庭審和上訴階段提起此事。」
沙菲宜指出,當證人在庭審階段提供證據時,控方不會反對出示文件的要求。
納吉在本案面對4項利用職務之便,從 1MDB 基金收受總計 23 億令吉賄賂的指控,以及涉及相同數額的 21 項洗錢指控。
阿邦伊斯干達隨後以撤回為由駁回了上訴,主控官卡瑪巴哈林副檢察司未提出異議。
卡瑪隨後在庭外告知媒體,對於納吉提出在庭審階段出示文件的要求,控方並不反對,但將就此展開辯論。
本案將於7月7日續審,潔蒂或將作為控方證人出庭作證。
上訴庭於去年12月8日駁回了納吉的上訴,並維持吉隆坡高庭於2021年7月12日做出的裁決,即駁回了兩項證據的出示申請。
時任上訴庭法官諾丁哈桑表示,這些文件與納吉在吉隆坡高庭正在進行的 1MDB 案庭審中所面臨的指控無關。
他指出,納吉在調查此事期間無權獲得警方和反貪會官員面談的證人證詞。
「上訴人無法獲得這些陳述,因為存在篡改的真正危險。 這也類似於將調查文件交給被告(這是不允許的)。」
關於取得前高盛集團銀行家蒂姆萊斯納的手機和密碼,諾丁表示,這些不在控方手中。 他說,在這種情況下,法庭不會白費力氣。
現年69歲的納吉於2021年 7 月 12 日對高庭的一項決定提出上訴,該決定駁回了兩項證據開示申請,這些申請是為了迫使控方在他的 1MDB 審訊中披露與潔蒂家人有關的銀行文件,聲稱他們從劉特佐那裡收到了錢。
納吉還要求控方提供幾家公司的銀行報表,包括 Aktis Capital Singapore Pte Ltd、Country Group Securities Public Company Ltd、Acme Time Ltd (BVI)、Butamba Investments Ltd 和 Central Holdings Ltd,據信這些公司與劉特佐和潔蒂的家人有關。
他亦提交了另一份申請,尋求獲得政府與高盛集團於 2020 年簽訂的保密和解協議,以及萊斯納手機的法醫報告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