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23日訊)警方指出,駕車時將手機放在腿上進行導航,或在半途滑動支架的手機,皆是違法行為。
日前一名女子在網上申訴指,自己開車到檳城時,因為人生地不熟,而使用手機看一下導航程式Waze,而遭到經過的警察看到,遭開出罰單和被控上庭,讓她哭訴這趟罰款1000令吉旅程好貴。

針對此,東北縣警區主任蘇菲安指出,司機在駕駛時應該使用手機支架來固定手機,然後進行導航,以便在駕駛時可以在看螢幕的同時也能看見道路情況。

他接受英文報章《星報》訪問時強調,司機在駕駛時不可將手機放在腿上導航。
「因為這樣必須一直低頭看螢幕的地圖,而可能導致交通事故。」
他也說,即使手機正確放置在支架上進行導航,但在駕駛途中也不能無緣無故地在螢幕上滑動。
「如果導航出現問題,就請停下來調整,這是因為當你在手機支架上進行調整,你可能會一時分心撞到別人。」
根據我國法律,司機在開車時使用手機是「不可繞過司法程序的罪行」(Non-compundable Offence),觸犯者必須出庭面控。
蘇菲安續指出,司機在紅燈是也不能拿起手機,這可能會導致司機沒注意到綠燈,會導致交通堵塞。
任何被控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者,一旦罪成罰款最低300令吉,最高可達1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個月。第二次犯錯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人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