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收64萬「疏通費」助慕尤丁兒子不被扣查 商人與反貪會官員被控

2023-05-25     緣分

涉索收64萬「疏通費」助慕尤丁兒子不被扣查 商人與反貪會官員被控

(吉隆坡25日訊)涉嫌索取與收取64萬令吉「疏通費」,以協助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兒子不被扣捕查辦的反貪污委員會一名官員與商人「Datuk Roy」,今日雙雙在地庭面對2項控罪,惟否認有罪。

現年43歲的莫哈末拉昔迪與54歲的「Datuk Roy」莫哈末胡先納西爾,今日法官阿祖拉面前聆聽控狀後否認有罪。

根據控狀,兩人被控貪污,為自己或任何人士向47歲的茜蒂達麗娜,索取總額40萬令吉的現款,以疏通反貪會在調查丹斯里慕尤丁兒子拿督法克里雅欣期間,不會將他扣查。

控狀指兩被告在3月5日晚上9時至11時,在孟沙的一家餐廳作出上述行為。

兩名被告的另一項控狀,是指他們為本身或其他人士,從現年41歲的賽法力阿達斯收取總額24萬令吉的現款,以疏通反貪會在查案期間不會扣查法克里。

他們被指在3月6日下午2至4時,在帝沙金地花園的一家餐廳作出上述行為。

兩名被告因而牴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獻議或給予賄賂),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條下治罪,以及與刑事法典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高20年監禁及罰款不超過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面對另一項控狀,即向茜蒂達麗娜與賽法立索賄200萬令吉的莫哈末胡先,則在法官蘇珊娜胡欣面前否認有罪。

控狀指上述做法旨在協助商人阿當拉德蘭改為較輕的罪控、把被告的證供改為證人,以及降低其控罪所需的保釋金。

莫哈末胡先被指在2023年2月於甲洞馬來村的一所建築犯下上述罪行,因而牴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a)(A)條文(獻議或給予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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