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鑾16日訊)占美新村雞腿魚中毒事件過世老夫婦的女兒黃愛莉於周四報案,並表明堅決為父母討回公道的決心。
昨日,她在面子書發文,引述周四(13日)的報導內容「漁業發展局電郵回應指出,當局尚未收到此次老夫婦雞腿魚食物中毒事件的更多詳情,基於事件並不發生在該局管轄範圍」,為此她決定報案。
她說,在巴羅警局報案,而報案書中她陳述與該名流動魚販於3月25日的通話及短訊記錄,也闡明掌管柔州衛生及團結事務行政議員林添順於3月28日,證實她的母親林秀莞死亡與攝入含有河豚毒素魚肉有關。
「同時,也指明我對漁業局沒有就魚販造成我父母因雞腿魚中毒死亡,採取任何行動感到不滿。」
她重申,根據1972年漁業局法令下第23(1)條文,任何人不得販賣不能安全食用的魚類,且條文中也明確定義了不能安全食用魚類,包括天然具備毒性的魚類。
提及對於涉及魚販是否存有恨意,她說,情緒很微妙,說不上恨,但父母已經無法回生,只想懇求所有魚販,別再重蹈覆轍。
「縱使父母已年邁,但我們應該還會有多幾年的相伴,不該被如此無情剝奪。」
「而對該名流動魚販,就算村民苦苦相勸仍然在她的個人臉書發布奇葩的各種言論。這一刻只會讓我更加堅定,要討回這筆公道、不屈不饒的決心。」
來自占美新村的黃傳新(84歲)及妻子林秀莞(83歲)於3月25日購買了流動魚販的雞腿魚並烹煮食用,結果當天兩人分別出現抽搐和麻痹症狀送院。
林秀莞搶救無效當天便離世,黃傳新則在居鑾中央醫院接受治療長達15天,雖曾一度清醒及好轉,但仍於4月8日早晨因肺部血栓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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