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男子因家族財產與85歲老母親起衝突,期間持手機錄影遭母親拍落,導致手機螢幕破裂,結果男子竟怒告母親家暴毀損罪,同時向母親求償92萬元新台幣(13萬2699令吉)賠償金。法官認為男子求償金額超出手機價值,混入對家產權益的衝突,最終判母親免刑。
綜合台媒報導,判決書指出,事起於去年5月19日上午,張姓男子在家門口與老母親爭執,並全程拿出手機拍攝,一再逼問有關家族財產分配的事情。
老母親不堪其擾,伸手揮落兒子手機,造成螢幕保護貼及螢幕下方、左右角龜裂損壞。
兒子一氣之下報警,並提告家暴毀損,最後老母親被移送法辦。
不過,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在庭上向法官表示,請審酌本案起因是兒子為了財產而持手機朝母親不斷錄影,以及一般人遭他人錄影時通常會感到不快、抗拒等情況,對被告從輕量處。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考量被告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並自陳不識字、目前與女兒同住,兼衡兒子已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且請求損害賠償金額高達92萬元新台幣(13萬2699令吉),對比其自稱手機之價值差距顯為誇張,可見對其母親是以本案借題發揮,混入家產權益之爭執。
法官指出,被告案發時已年滿80歲,雖得依刑法第18條第3項減輕其刑,然斟酌上述情況,情節輕微,顯可憫恕,縱使減輕其刑,仍嫌過重,因此上周三(12日)依刑法第61條第1款前段規定判決免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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