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一名女子剛新婚不久,竟擅自打開丈夫手機的「位置資訊」分享到自己的手機,結果丈夫得知後憤而要求離婚並提告,案件一審依妨害秘密罪判囚女子4個月,二審改判3月,可易科罰金。
綜合台媒報導,29歲趙姓女子與巫姓男子於2021年1月結婚,為了掌握他的行蹤,就在沒有經過丈夫同意的前提下,偷偷將對方手機開啟「Google地圖」應用程式「位置資訊分享」功能,進而將丈夫的位置分享到自己手機。
趙女事後還向江姓男友人炫耀,江男得知後良心不安,但沒有馬上通知巫男,直到2022年4月間,江男在與巫男用餐時,偶然發現趙女持續透過手機掌握巫男行蹤,因此藉故借用手機關閉功能,並在1個月後將真相告訴巫男。
巫男隨即暴怒,認為妻子不尊重他的隱私,夫妻倆為此大吵一架,雙方僅新婚8個月便離婚,巫男甚至氣到上警局提告妨害秘密罪。
趙女出庭時辯稱,是因丈夫會家暴她才想知道對方行蹤,並等到對方睡覺再回家。
不過法院指出趙女供詞難以據信,且若趙女是為了避免遭家暴追蹤定位,那巫男在和江男聚餐時,又何必打去確認位置。
因此一審依妨害秘密罪嫌判徒刑4個月,高雄地院二審考量趙女認罪,改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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