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和聲:馬來民族主義緣起與其後果(上)

2023-04-14     緣分

孫和聲:馬來民族主義緣起與其後果(上) 誰是馬來人?這個概念是如何產生的?歷史地看,從Melayu這個用語來看,它至少在7世紀已存在,因為唐朝的高僧義凈曾提到,他在7世紀在室利佛逝(Srivijaya)長期居留學習梵文與譯佛經時,便寫到室利佛逝的都城巨港(也譯舊港Palembang)周邊有個稱為未羅瑜(Melayu)的地方。也有人提到,Melayu是一條河名。

伸言之,這名詞是個地名或河流而不具民族、語言、文化、藝術等含義。那這個具有民族、語文、文化、藝術含義的用語是如何形成的?

按照澳洲學者Anthony Reid(安東尼瑞德)在《帝國鍊金術》(Imperial Alchemy)一書的說法,Melayu(Malay)被當作一個民族來看待是19世紀英國殖民者如萊佛士(Raffles)的創作;因為在馬六甲王朝時代,Melayu主要含義是指馬六甲的統治集團,而不是一般的人民,而這個統治集團本身是多元族群組成的──包括華人在內。

另外,安東尼瑞德也提到爪夷文Jawi這個用語早期是指居留在馬來群島沿海一帶港市講馬來語的穆斯林,這些人多是從事貿易的穆斯林。應該指出的是,在16世紀歐洲人進入亞洲之前,東西方的貿易主要掌控在穆斯林手中,比方說,室利佛逝在宋朝時改稱三佛齊,便是受到穆斯林海員的影響。鄭和的船隊中也有很大比例是穆斯林,特別是外交人員。

至於馬來語,自室利佛逝帝國以來便是馬來群島沿海一帶的商用語與通用語,也是因為這個歷史因緣,印尼才會選擇用馬來語而非爪哇語(占人口最多數)做為國語。

馬來人會被當作一個民族或種族來看待是19世紀初的事,如萊佛士在1804年便在一篇論文中把馬來人稱為民族(Nation);後在1819年,他又把馬來人稱為馬來種族(Malay Race)。之所以也是受到當時流行的人種分類所影響,可以說是因勢立論。因為,18世紀後期以來,歐洲人便流行把人類分為高加索人種、蒙古人種、黑人人種、馬來人種等。

當然,這個馬來人種是指廣泛的南島語系或馬來─波里尼西亞(Malayo-Polynesian)人種而不是單獨按馬來半島或蘇門答臘東部的馬來族群。萊佛士對馬來族的定義是「任何一位以馬來語為日常用語」的穆斯林,也就是說其標記是馬來語與伊斯蘭。

聯邦憲法定義

有趣的是,大馬聯邦憲法對馬來族的定義也是語文、宗教再加上一個習俗與本土出生。顯見這個定義的基礎早在19世紀初便已出現,它已有200多年的歷史。

儘管,萊佛士在1819年已經正式把馬來人稱為馬來種族,可做為對應語的馬來語Bangsa Melayu這用語則是遲至1920年代才流行起來,與此同時土族(著)Bumiputra這個用語也是1920年代才出現,這個用語也與另一個用語馬來族之地Tanah Melayu聯繫起來。

把民族、種族與土地掛鉤起來主要目的是要突出馬來族在馬來亞占有特殊地位與優先權。據知,馬來族之地用語最早出現在漢都亞傳(Hikayat Hang Tuah)一書,其含義有二,一是指馬六甲,二是指馬來族統治地位。

儘管馬來民族主義者也知道,馬來半島還有其他原住民;只是他們強調,馬來族與其他原住民是不一樣的,因為馬來族在馬來亞建立了馬來政權如各州的蘇丹體制,而其他原住民並沒有建立本土政權與體制,這就正當化了馬來族的優先地位,使他們振振有辭,而英殖民也認可馬來亞是馬來族之土,甚至在1913年出台馬來族保留地政策。

在1948年的馬來亞聯邦協議中還一進一步把馬來族的特殊地位寫入憲法。這個特殊地位條款也延用到1957年獨立憲法中,後在1963年,這個特殊地位也適用於東馬土著。(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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