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1日訊)警方截停一輛可疑轎車,起獲19種無准證的煙花爆竹,並逮捕一名男子助查。
哥打士打警區主任阿末蘇克里指出,警方於昨日下午約3時30分,在亞羅士打沙合柏達路一帶截停一輛黑色邁威轎車,經檢查後發現車內有各種未有準證的煙花與爆竹。
嫌犯車內有兩個大紙箱,裝有各種煙花爆竹。
「警方當場逮捕27歲司機,並充公這批煙花爆竹。」
他說,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條文調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提醒有意販賣或攜帶煙花及爆竹者,必須擁有合法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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