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1日訊) 一名10個月大男嬰在保姆家跌倒受傷,臉上出現三隻手指印,年輕父母疑孩子遭虐而報警,因缺乏目擊者和遭受保姆虐待證明,警方決定不予提控,宣布結案。
男嬰父母是在3月份得知案件調查結果後,便過社交媒體管道揭露此事,希望為人父母者須多加留意。
家長也把事件來龍去脈,前晚通過推特帳號「馬來西亞最熱門視頻」發表後,引來網民討論。
貼文指,家長是在2月23日下午接獲保姆電話,指10個月大男嬰達力斯跌倒,並稱自己在廚房洗碗,沒看見達力斯如何跌傷,而是聽到達力斯哭聲後,才從廚房走出來查看。
貼文透露,達力斯左耳和左臉都有瘀傷,臉上還有3個類似遭掌摑後留下的手指印。雖然保姆稱已進行冰敷,但是達力斯的臉並沒消腫,因此立即送去診所。
發帖家長表示,醫生指孩子傷勢不嚴重,但需要密切觀察。
家長發現,孩子睡不安穩,在護士的建議下報警,並前往醫院驗傷。
「負責警官說,由於證據不夠,加上沒有目擊者,地點是在保姆住家,因此不敢保證能提控保姆。但是身為父母,不能忍受孩子面對這般待遇,加上保姆解釋沒有邏輯,因此堅持走司法程序。」
家長透露,他在3月22日接獲警方通知結案,且因證據不足,副檢察署決定不提控。
他聲稱,該名保姆曾在3年前因看顧不佳,導致一名孩子玩耍時受傷,有關家長也有報案,但案件最後也不了了之。
針對此事,斯里阿南警區主任莫哈末索海米發表文告證實,警方接獲該名家長報案後,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展開調查。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或罰款最高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表示,該名孩童已在事發後送往新山班蘭醫院驗傷,結果顯示,孩童因跌倒在地,導致臉部左側和頭部輕微受傷,身上並沒有被毆打痕跡,孩童情緒穩定和積極互動。
「警方在調查結束後,提交報告給柔州副檢察署來決定提控與否,檢察署則以無法證明含有暴力、忽視等因素導致孩童受傷,因此以『無進一步行動(NFA)』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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