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腿魚中毒】家屬促當局提控魚販

2023-04-08     緣分

【雞腿魚中毒】家屬促當局提控魚販

(居鑾8日訊)   華裔老夫婦食用雞腿魚中毒後相繼逝世,家屬今日促請當局儘快完成相關調查報告,並提控違法售賣有關魚類的魚販。

死者黃傳新(84歲)及林秀莞(83歲)的女兒黃愛莉表示,希望居鑾縣衛生局能夠儘快完成調查報告,提控違反1972年大馬漁業發展局(LKIM)法令第23(1)條文及1983年食品法令第13A(1)(a)條文的魚販。

「我希望政府能加強法令管制,停止無良的魚販售賣雞腿魚,以避免類似的事件再發生。同時也希望政府加強醒覺工作,教育大眾和提高警惕,認知這些魚類的危險性。」

她今午在父親的靈堂召開記者會,重申上述訴求。陪同者包括黃愛莉的兄長及行動黨明吉摩州議員周忠信。

黃愛莉表示,過去兩天,曾有居鑾衛生局官員向她及曾購買雞腿魚的居民問話。

【雞腿魚中毒】家屬促當局提控魚販 老翁黃傳新的靈堂。

她說,她本身也聯繫了柔佛衛生與團結事務行政議員林添順,而對方回應指,由於現有的法令不夠明確,因此衛生部執法受到限制。

周忠信表示,目前居鑾衛生局還在收集法律依據,以考慮是否有採取提控的必要。

他指,衛生部長扎麗哈和衛生總監丹斯里諾希山先前的回應或文告均已表示,在1983年食品法令第13A(1)(a)條文下,對於人類不能安全食用的魚類是禁止銷售的。

「大馬漁業局總監拿督安南也提過,販賣不能安全食用及天然自帶毒素的魚類已違反1972年大馬漁業發展局令第23(1)條文。」

他說,也聯繫了居鑾警區主任峇林,對方表示同樣在等待居鑾衛生局的調查報告,若出爐內容顯示需逮捕涉及魚販會立刻採取行動。

「完成的調查報告也會呈交一份給總檢察署(AGC),以考慮是否進行提告,而若採取起訴,將是以公訴形式。但很明顯現階段程序是卡在居鑾衛生局那裡。」

來自占美新村的黃傳新(84歲)和妻子林秀莞(83歲)於3月25日購買並烹食了流動攤販售賣的雞腿魚,當天食用後夫婦二人出現麻痹和抽搐等症狀。

林秀莞送院後搶救無效去世,而黃傳新則一直在居鑾中央醫院接受治療迄今長達15天,據家屬所述,黃傳新間中雖曾甦醒,也因情況好轉,而從加護病房轉到普通病房,但今晨6時10分,仍因肺栓塞逝世。

延伸閱讀:【雞腿魚中毒】加護病房搶救15天仍回魂乏術 八旬老翁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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