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訊) 斯里亞南警區主任莫哈末索海米今日嚴正澄清,警方不曾安排攝影或任何單位,在法庭拍攝涉及車震事件的兩名嫌犯。
他表示,警方被指帶著兩人「巡遊」(paraded)是不實的指控,涉案嫌犯到新山法庭申請延扣時,隨行的也包括其他案件的嫌犯,他們當時步行前往法庭大樓進行延扣程序。
他強調,在過程中,警方並未安排任何單位或攝影到現場拍攝。
「警方也在進行調查,以查明在此過程中是否存在任何違反程序的行為。」
莫哈末索海米今日發文告,針對大馬聯合民主聯盟(MUDA)人權事務局主任周銓洋昨日的文告,指該黨對於兩名涉及車震事件的華裔男女嫌犯,穿著扣留服和戴手銬被押送上庭的畫面廣為流傳感到震驚。
斯里亞南警區主任莫哈末索海米。
他表示,2001年《兒童法》第83A(1)條文就闡明,除非是涉及嚴重罪行,或者企圖拒捕或逃避逮捕,否則不能給孩童戴手銬。
此外,他指出,警察將兩人戴著手銬及安排他們穿上扣留服上法庭,並允許他們在這種情況下的畫面被廣泛流傳和自由分享,是非常不道德及傷害的行為。
他指責媒體,在報導相關新聞時,罔顧兩名嫌犯的權益,尤其是2001年《兒童法》所賦予的權益。
社交媒體本月5日(周三)瘋傳一段長達22秒的視頻,一名巫裔男子拍到一輛開著車窗的紅色Axia轎車,然後詢問車子內的一對男女在做什麼。這對男女坐在前座乘客位,男子回答少女生病了(Dia Sakit),當時身穿紅新月會制服的少女抱著男生而沒露臉。
這段視頻傳出後引起網民熱議,警方在前日周四(6日)下午逮捕涉案22歲男子及17歲女子,並在昨日帶上新山推事庭申請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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