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7日訊)小販竟然一邊賣竹筒飯,一邊賣毒!
瓜拉姆拉縣警區主任再迪今日在記者會指出,吉打州警察總部肅毒組周三(5日)傍晚6時,在美農一帶突擊一個路邊攤,當時62歲的竹筒飯小販正與33歲無業男子進行交易。
警方將兩人逮捕,起獲總值4萬5125令吉的18公斤大麻磚、充公一輛轎車及現金,而充公總額是8萬5475令吉。
他說,竹筒飯小販是在該處營業,相信為了賺取外快而兼職販毒。
警方起獲總值4萬5125令吉的18公斤大麻磚。
他說,根據調查,竹筒飯小販可從中賺取每公斤200令吉的外快,相信毒品是從檳城取得,供應本地市場。
「小販及該名顧客被延扣7天至12日,至於2名員工則被延扣5天至10日。」
他說,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若沒死刑,可被鞭笞最少15鞭。同時也援引相同法令第15(1)(a)條文調查,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最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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