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警車載煙花爆竹 警員與同黨當場被捕

2023-04-07     緣分

濫用警車載煙花爆竹 警員與同黨當場被捕 (哥打峇魯7日訊) 警員知法犯法,聯合同黨駕駛警用四輪驅動車載送市值約2萬5000令吉的煙花爆竹時,被聞訊趕抵的同僚當場逮捕。

吉蘭丹州總警長拿督莫哈末扎基發文告指出,此案於周二早上7時45分,在丹州馬樟縣華卡巴德(Wakaf Bata)發生。

他說,警方根據情報展開調查行動,在一個交通燈前截停一輛警用四輪驅動車,起獲15箱煙花與12個裝有各類爆竹的麻袋。

「落網嫌犯為一名隸屬士兆警區總部的警員,以及一名擁有5項毒品案前科的男子,兩人年齡為32歲與35歲,屬於朋友關係。」

莫哈末扎基表示,警方目前正調查涉案警員是否在執勤時間進行違法活動,目前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條文,延扣兩名嫌犯4天以助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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