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妹醉酒同學遭判監打鞭 三司斥年輕老闆乘人之危駁回上訴

2023-04-05     緣分

性侵妹醉酒同學遭判監打鞭 三司斥年輕老闆乘人之危駁回上訴 (新加坡5日訊)年輕老闆趁妹妹女同學喝得酩酊大醉,在住家廁所非禮、性侵、甚至強迫對方肛交,不服被判坐牢打鞭而提出上訴,今日被駁回,並遭三司痛斥乘人之危。

被告陳恩傑(28歲,譯音)案發時21歲,共面對兩項性侵和非禮控狀,指他在2016年12月26日清晨5時42分,至上午9時28分之間,在組屋住家性侵年僅19歲的受害者,包括強吻、指侵和非禮胸部,甚至逼對方肛交。

受害者是妹妹的女同學,她們是和朋友在聖誕節晚上到不同夜店喝酒,直到隔天清晨5時回到事發單位過夜。受害者在該住家廁所嘔吐時,遭到非禮和性侵。

被告早前被判坐牢9年9個月4周,以及鞭打8下,但他不滿裁決和刑罰,今日上午在新加坡高庭上訴。

被告代表律師指出,被告否認非禮和性侵,並稱衣服上殘留的精液是他跟女友在廁所發生關係留下的,受害者在廁所嘔吐時沾染上,並不能當作是肛交後留下的。

三司反駁,並指這需要幾個巧合才能說得通,包括被告和女友碰巧在廁所發生關係、精液碰巧留在廁所、受害者的衣服碰巧沾染到。

三司最後裁定,受害者是可靠和誠實的證人,她雖然沒有看見被告的臉,但從被告的聲音和身形猜測,所以一開始沒有報案,直到被告妹妹坦言被告承認用手指性侵她,才決定報案。

「被告則不斷更換證詞,對部分案情也無法做出解釋,因此駁回他對裁決的上訴。」

針對刑罰,三司指被告乘人之危,利用受害者喝醉和無法反擊的狀態,侵犯舉止越發猖狂,從強吻到肛交。基於被告投機行為,三司認為刑罰是妥當的。

被告是Beef Bro牛肉方塊的創辦人之一,上訴被駁回後,在庭上向三司求情,稱他是無辜,並指他絕不會侵犯一名女子,更何況是當時他父母都在家中,希望三司再次審理案件。

三司指他們已經審完案件,被告挫敗地雙手摀著頭,事後要求延期服刑一周,獲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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