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訊) 外籍人士當街乞討引起民眾不滿,警方接獲投報後展開行動,於上個月在多個地點逮捕4名外籍乞討者。
據了解,上述4人分別是在銀行門口前和市集乞討,或是在路邊兜售紙巾包乞討。
新山南警區主任拉勿發表文告指出,警方在3月11日至31日之間,在不同地點逮捕4名外籍乞討者,包括3名女子和1名男子,年齡介於21歲至65歲之間。
「警方也起獲布包、隨身紙巾包、塑料袋和現金683令吉。」
女子在交通燈前的馬路上兜售紙巾乞討。
他說,警方將援引1955年微型罪行法令第27(c)條文調查,一旦罪成,罰款最高100令吉或監禁最高一個月或兩者兼施。
此案也將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條文,一旦罪成,將監禁最高5年或罰款一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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