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3日訊)上訴庭今天諭令吉打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針對一項誹謗訴訟向波各先那前國會議員拿督威拉瑪夫茲支付增至12萬令吉的賠償。
以拿督瓦茲爾、拿督斯里瑪麗雅娜及拿督黃健強(譯音)組成的上訴庭三司,批准瑪夫茲反上訴的加碼索償,把損害賠償金從5萬令吉提高至12萬令吉。
同時,上訴庭也駁回莫哈末沙努西推翻高庭裁決的申請。
高庭在2021年11月8日宣判,莫哈末沙努西必須針對誹謗瑪夫茲的案件,向瑪夫茲支付賠償金。
上訴庭法官瓦茲爾說,高庭針對應負的責任所做的裁決並沒失誤,惟判給瑪夫茲的損害賠償金很低。
他也諭令莫哈末沙努西支付1萬令吉堂費。
莫哈末沙努西的代表律師尤斯法里扎及瑪夫茲的代表律師諾拉茲米爾接受馬新社詢問時,證實上訴庭的裁決。
尤斯法里扎說,他將與其當事人討論是否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上訴庭今天通過在線審訊宣判結果。
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莫哈末阿里夫在2021年11月批准瑪夫茲提出的誹謗訴訟,並諭令莫哈末沙努西向瑪夫茲支付5萬令吉賠償金。
莫哈末阿里夫也發出一項禁令,禁止莫哈末沙努西或其代理繼續發表誹謗瑪夫茲的字眼。
瑪夫茲是在2009年10月9日入稟法庭,指控莫哈末沙努西於同年7月30日在本身的面子書帳號,把波各先那區開設投注站的課題,與當時擔任該地區國會議員的瑪夫茲掛鉤。
瑪夫茲也宣稱,莫哈末沙努西於同年7月27日在本身的面子書帳號,發布一則長達7分鐘57秒的視頻,顯示一群人在波各先那投注站開幕活動抗議時,手持印有瑪夫茲名字的橫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