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2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納蘇申表示,禁止在網絡售賣炮竹和煙花,即使是政府允許售賣的「Happy Boom」及「Pop-pop」在內的46種煙花炮竹產品。
他昨晚表示,內政部和馬來西亞皇家警察(PDRM)將持續監督市場,以確保持有有效許可證的賣家,銷售允許類型的煙花炮竹。
「煙花炮竹不允許網絡售賣,事實上,煙花炮竹也應該在被認為安全的地方或場所進行交易,因此不允許網絡售賣煙花炮竹,當局將根據 《1957年爆炸物法令》下舉行執法行動。」
他強調,若接獲有關網絡售賣煙花炮竹的投報,執法當局將採取對應行動。
「任何監督、檢查和執法行動都將由警方及內政部進行,行動也涉及皇家關稅局(JKDM)及地方當局(PBT)等執法機構。」
賽夫丁補充,當局目前僅批准27家公司獲准進口、儲存和銷售這46種煙花爆竹。
「海關將確保持合規准證的公司進口煙花爆竹,而地方當局則確保持合規准證的商家售賣相關產品。」
他重申,內政部及警方將根據《1957年爆炸物法令》及《1923年爆炸物條例》,監督炮竹和煙花的進口和售賣。
「敦促民眾遵守法律,只從持有有效銷售許可證的商家那裡購買(炮竹和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