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訊)一名失業男子因販賣和擁有各類毒品包括36.9公斤的5仔和5.2公斤的搖頭丸粉末,今早被控上新山推事庭,面對4項販毒和擁毒罪。
被告余騰平(39歲,譯音)被控在今年3月21日,下午3時20分,在武吉英達花園的住家被發現販賣5.2公斤的搖頭丸粉末和489克大麻;第二項控狀則是在上述日期和地點下午4時15分,在其住家前往的車輛上販賣36.9公斤的5仔及865克搖頭丸。
控狀顯示,被告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可在39B(2)條文下面對刑罰,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死刑或終身監禁和鞭笞最少15下。
被告也面對另兩項控狀,即在上述日期,警方在其住家和車輛分別搜出850克和53克的克他命,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在第12(3)條文下判刑,一旦罪成,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監禁最高5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並沒有代表律師,主控官為莎麗法,承審推事希達雅圖基於等候化驗報告出爐,將此案定在5月15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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