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28日訊)3名仙本那居民借出身份證給菲律賓籍非法移民,乘搭飛機到吉隆坡,今天被提控上斗湖推事庭,被判坐牢及罰款。
這一男二女被告,其中58歲男子與同屋50歲女子,被控於2023年3月24日上午10時20分及10時30分,在國民登記局執法與調查組在仙本那執行代號蘭查行動,檢查甘榜愛逸一間無門牌屋子時,無法出示身份證件。
同日兩嫌犯被帶到斗湖城市轉型中心國民登記局,經調查證實他們是大馬公民,而在盤問後,他們承認將本身身份證借了給別人,因此觸犯1990年國民登記法令(2007年修正)第6條文,隨身攜帶與展示身份證,因而扺觸1990年國民登記法令(2007年修正)第25(1)(n)條文。
在被告認罪下,推事李納被告判兩被告各別坐牢2個月及罰款2500令吉,若不能繳交罰款則需坐牢2個月替代。
另有一名36歲女被告在推事迪朱赫米麵前認罪後,被判坐牢3個月。
她是被控於2023年3月24日上午10時,在登記局執法與調查組於仙本那執行代號蘭查行動,檢查甘榜班吉一間裁縫店時,不能出示身份證件。
同日她被帶到斗湖城市轉型中心國民登記局,經調查後證實她是我國公民,並在接受盤問後,承認將身份證借了給別人,因為觸犯1990年國民登記法令(2007年修正)第6條文,並在1990年國民登記法令(2007年修正)第25(1)(n)條文下被提控。
上述案件是3月23日,8名菲律賓非法移民,包括6名成人、1少女及1男嬰,在吉隆坡第2國際機場(KLIA2)被逮捕調查之後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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