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7日訊) 怡保東區國會議員李存孝表示,由於土團黨青年團團長袁懷紹報假案犯了刑事罪,因此他今天向警方報案,要求警方對袁懷紹採取法律行動。
李存孝在記者會上指出,首相拿督斯里安華日前已在國會上證實行動黨全國主席林冠英在任財政部長期間,不曾做出取消阿布卡里基金會豁免稅收優惠的決定,但袁懷紹事後卻針對安華的言論向警方報案。
他說,國會並非「菜市場」,所有言論必須符合事實,因此袁懷紹向警方報案,可被視為報假案。
「袁懷紹日前援引《1967年所得稅法》第 44(6B) 條文,指責安華的說法是錯誤的。」
李存孝表示,第 44(6B)條文提到的是「向部長提出上訴」,而不是指部長能夠撤銷免稅地位,且林冠英任職財長時阿布卡里基金會亦沒有提出任何上訴,因此財政部無法做出任何的回應。
他呼籲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條文(報假案),對袁懷紹採取法律行動。
李存孝是於今午2時許,在文冬國會議員雪芙菈、金寶國會議員張哲敏與烏魯冷岳國會議員莫哈末沙尼陪同下,在金馬警區總部外向媒體發表上述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