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離婚調解筆錄中汪小菲需支付生活費,卻從去年3月起未履行,大S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欠付的750萬台幣扶養費獲准,法院核發扣押命令,而汪小菲為了反擊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自己沒違反依離婚協議給付大S的義務,台北地院經開庭審理後,今日(27日)判決汪小菲敗訴。
據台灣媒體報導,大S與汪小菲的債務人異議之訴,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今日(27日)宣判駁回原告汪小菲的請求,判汪小菲敗訴。
汪小菲日前傳出拒絕支付離婚協議談妥的500萬餘台幣生活費,反遭大S聲請強制執行750萬台幣獲准。汪小菲則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請求法院在訴訟確定之前,暫時停止執行他的財產。
台北地院裁准後,另審酌大S因停止執行可能受到的損害,裁定汪小菲應提供165萬台幣擔保金,才能停止執行。
台北地院自去年12月19日首度開庭,大S和汪小菲都沒現身,由委任律師雙雙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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