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25日訊)早前因為涉及一馬公司(1MDB)案而在美國被判坐牢10年的高盛前銀行家黃宗華(Roger Ng),其3510萬美元(約1.56億令吉)的資產進一步被美國法庭充公。
雖然黃宗華辯稱,本身高達數千萬美元的資產已經在大馬被沒收,已經不再擁有任何錢財,但是美國法官馬格布迪還是做出以上的判決。
黃宗華的律師表示,他的客戶在大馬已經被榨乾了大部分資產,然而,法官認為,沒收3510萬美元並不過分,因為這符合美國法律。
法官表示,即使黃宗華的罪責不如其他人,可是他卻在有史以來最大的金融犯罪之一當中,發揮了作用。該計劃讓公眾對民主和政府的信心造成了無形的傷害。
黃宗華的律師對於上述判決,沒有立即做出回應。
黃宗華在3月9日被判處入獄11個月後,陪審團裁定他幫助前任老闆即高盛前董事蒂姆萊斯納(Tim Leissner)從1MDB當中挪用資金、洗錢以及賄賂政府官員以贏得業務。
至於劉特佐,他被懷疑是該計劃的主謀。如今他已被起訴,可是他仍逍遙法外。
馬來西亞法院根據SRC案件,判處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12年徒刑。在案件中,納吉被判1MDB的子公司SRC International中收取了4200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