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警檢舉行動 酒駕騎士面對重懲

2022-08-11     緣分

湖警檢舉行動 酒駕騎士面對重懲懷疑酒駕的摩托車騎士,在路檢時遭截停;旁為Joan Lee 助理警監。

斗湖10日訊|斗湖警方繼續檢舉路上酒駕行動,由Joan Lee助理警監領導的交通調查和執法部,在警察預備役志願者(SSPDRM)的協助下,兩天前成功逮捕了一名懷疑酒後駕駛的摩托車騎士,並在使用篩查設備進行兩次酒精含量測試後,證實酒精呈陽性。

當進一步檢查時,還發現這名嫌疑人非但沒有駕駛執照,而且所使用的摩托車也沒有保險,排氣系統也進行了未被批准的改裝。

嫌疑人和摩托車較後被帶到警局採取進一步行動。

湖警檢舉行動 酒駕騎士面對重懲酒駕騎士被帶到警局接受酒精測試,呈陽性反應。警方將以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 (1) 條文,並於 2020 年修訂調查此案;該法令規定最高罰款3萬令吉、監禁最長兩年和吊銷執照兩年。

此外,警方也以司機無駕照為由,沒收了三部交通工具。

在整個行動中,交警針對各種違法行為發出了多達 14份傳票;例如改裝排氣裝置、無駕照、允許司機無照駕駛、沒有保險範圍、駕照過期、針對交通違法者的各種其他違法行為。

警方建議公眾始終保持安全駕駛,並更負責任地在酒後駕駛任何交通工具,因為涉及醉酒司機的案件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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