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絨檳榔2地段值3億 證人:不知政府委官員估價8000萬

2022-08-11     緣分

丹絨檳榔2地段值3億 證人:不知政府委官員估價8000萬

(吉隆坡10日訊)GE Tan Valuers有限公司董事陳玉英(譯音)今日在地庭供證指出,2013年及2015年分別對檳城丹絨檳榔Lot702和Lot713的地段進行估價後,這兩塊地分別估值為1億3500萬令吉、1億6500萬令吉,總值3億令吉。

她指出,她的公司在2013年6月接到來自Ewein Land(ELSB)有限公司的來電,要求其對位於檳城東北區的Lot702地段估價;而ELSB則是Ewein旗下子公司。

陳玉英也是海底隧道案的第30名控方證人,她今日在供證時表示,該公司是通過檳城估價和物業服務部提供的指南,來對這兩個地段進行估價。

「我已經為ELSB準備了一份估價報告,並指出Lot 702在2013年12月根據我所說般,它的估價為1億3500萬令吉。」

「2015年6月,ELSB再次聯繫我的公司對Lot713進行估價,我們使用相同的估值方法。然後在2016年以1億6500萬令吉的價格為該地段估價。」

對此,當檳州前首相林冠英的代表律師哥賓星對她進行盤問時,陳玉英表示,她並不知道這兩塊地早前被兩名由政府委任的檳州房地產評估及服務局(JPPH)官員估價為8000萬令吉。

另一方面,控方主要證人Consortium Zenith Construction有限公司(CZCSB)董事拿督扎魯因病假而缺席今日的審訊。

根據第一項修改控狀,林冠英在擔任檳州首長期間,利用職權向商人拿督扎魯所擁有的公司索賄330萬令吉,以協助獲得總值63億4138萬3702令吉的檳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約。 

他被控於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間,在檳城光大的檳州首長辦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項修改控狀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擔任檳州首長期間,向扎魯要求其日後盈利的10%,作為協助該公司獲得相同工程合約的酬勞。

他被指於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林冠英也面對兩項控狀,指他致使兩塊總值近2億零880萬令吉的檳州政府土地,脫售給海底隧道發展商,牴觸刑事法典第403條文。

他被指於2015年2月17日和2017年3月22日,在位於光大21樓的檳州土地及礦務局辦公室,犯下上述兩項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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