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麻坡國會議員賽沙迪任命新的代表律師,就此前4項串謀失信、濫用資金和洗黑錢案提出上訴。
在以上4項控狀中,賽沙迪罪成,被判入獄7年、鞭笞兩下,以及罰款1000萬令吉。
來自王健強事務律師所的陳志翔律師在接受《馬新社》採訪時證實,前第二律政司拿督莫哈末尤索夫和資深律師拿督鄭寶德,將代表賽沙迪在上訴庭為其辯護。
陳志翔說,該所已接手作為賽沙迪的上訴代理律師,莫哈末尤索夫為首席律師。
上訴庭高級助理主簿官努魯阿茲麗娜今天主持了案件管理,並由於上訴記錄和判決理由尚未準備好,擇定於3月15日進行案件管理。
檢察官阿菲夫代表控方出席了此次案件管理,陳志翔則是代表賽沙迪。
賽沙迪之前的首席辯護律師哥賓星,於去年12月12日內閣改組後被任命為數碼部長。
2023年11月9日,時任民主聯合陣線主席兼前土著團結黨青年團團長賽沙迪所面對的4項串謀失信、濫用資金和洗黑錢控狀,罪名成立,被判入獄7年、鞭笞兩下,以及罰款1000萬令吉。
賽沙迪被控教唆曾指示土著團結黨青年團時任副財政拉菲克哈京或時任副秘書阿末禮祖安,從土青團官方銀行戶頭提領100萬令吉。
他也面對一項指他於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間,濫用12萬令吉選舉獻金的控狀。
兩項洗黑錢控狀指出,被告分別於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銀行,將兩筆源自非法活動的5萬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馬來亞銀行的戶頭,轉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託基金帳戶。
法官諭令,賽沙迪串謀失信控狀的入獄刑期與濫用資金罪分開執行,兩項洗黑錢控狀的刑期則是同期執行。
他也諭令賽沙迪即日起入獄,但較後批准賽沙迪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期間,暫緩執行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