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行動黨副主席兼士布爹國會議員郭素沁指出,本月14日聯邦法院對7名毒品死囚「重新判刑」,將刑罰改判為30年終身監禁,另外4名服刑的終身監禁囚犯也被減刑,清楚說明了「昌明大馬治國理念」在維護馬來西亞人權以及人道精神的努力上,往正確方向邁出了一步。
「這也是團結政府執政一年,在改善人權及維護人道方面所取得的政績之一。」
郭素沁在其文告指,重判是聯邦法院今年4月9日廢除強制性死刑、並於9月生效後作出具有標誌性和歷史性的判決。這也是首相拿督斯里安華領導下的昌明大馬政府、加上首相署(法律和制度改革)正副部長拿督斯里阿扎麗娜和藍卡巴星共同努力,用有理的說服力和堅決的政治意願,把不可能化為可能,致力於把馬來西亞刑事司法系統換青天。
強制死刑原是對勒索、綁架、謀殺、販毒、叛國以及對抗國家元首的強制性懲罰。2003年,本法律的範圍已擴大至恐怖主義行為。
郭素沁指出,此前,馬來西亞在許多國際論壇表達立場,呼籲加強誠信、信念和良好施政來廢除死刑並引入重判的條款,以及審查30至40年的監禁徒刑。
「政府是認真地改革這項重大事件,修整司法,捍衛人道,而不是延續過去的報復性刑罰。」
然而,郭素沁說,在維護人權工作方面,國家還有漫長的路途要走。
「死刑問題涉及多個單位的透明度和問責制,如警方、檢察署、監獄局、司法部門以及廣大公眾,改革不是一夜之間就能達標。」
她指出,馬來西亞仍是執行死刑的國家之一,在2022年12月舉行聯合國大會上,我國投票贊成暫停死刑的決議。
「政府必須保持並進一步推動這種勢頭,不僅是為了廢除強制死刑,包括終極目標--廢除鞭刑的修正案,遵循國際標準,遠離酷刑和殘酷懲罰。」
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全球每個國家都有著不同的死刑歷史。至今,世界上已經有70%的國家已經取消死刑,仍在執行死刑的國家與地區共有58個,包括馬來西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