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納蘇申表示,人權律師西蒂卡欣車底遭安置爆炸裝置案的調查文件已轉交予副檢察司辦公室。
他說,警方已根據《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7條文展開調查,調查文件亦已轉交予副檢察司辦公室,以展開調查工作。
他昨日在國會以書面回答人民公正黨峇央峇魯國會議員沈志勤的提問時指出,警方正全力追緝嫌犯,其作案動機仍在調查中。
「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所以警方不打算作進一步回應。」
賽夫丁補充,在2019年至2023年10月期間,警方在全國共調查17宗涉及針對個人或組織的爆炸物威脅案件。
他也說,聯邦憲法第8(1)條文闡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身份職業,所有人皆有權受到法律保護。
今年7月21日,西蒂卡欣將其轎車送修時被告知,汽車後懸掛位置發現一個意思爆炸物的可疑物品;警方接獲投報後派員趕往現場,疏散工作人員後進行封鎖,並召來拆彈小組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