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在聯邦法院調查小組下周的開庭中,一名過去20年來都在牢房中度過的死囚鄭福良(譯音,Teh Hock Leong)將有機會要求減刑。
鄭福良提出的請願書是25宗待覆審案件中的首宗案件。
聯邦法院先前駁回了他們對可判處強制死刑或終身監禁的罪行的最終上訴。
這將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因為最高法院將於周二開始審理11份修改申請,周四將審理另外14份。
申請是根據《2023年死刑和監禁自然生命判決(聯邦法院臨時權限)修訂法》提交。
據報導,鄭福良於1999年6月27日在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因販運580.3克冰毒被捕。
隨後,他被關押在監獄中,在等待審判結果前,任何被指控犯有死刑罪的人都不允許保釋。
2003年9月15日,莎阿南高等法院判鄭福良有罪,並判他強制死刑。
鄭福良與一名泰國公民結婚,並於2009年10月23日向聯邦法院提出最終上訴,但以失敗告終。
其律師郭玉成(譯音,Guok Ngek Seng)表示:「他已經入獄24年了。」
這位律師將在周二與律師鄭寶德一起出庭,希望能說服陪審團根據鄭福良案的情況將死刑改為監禁。
廢除強制死刑的法律於早前由議會上通過,並於7月4日生效。
該法律讓法官可選擇判處死刑或監禁。
對於販毒者,法院可判處最高30年無期徒刑,並對50歲以下的男性罪犯判處至少12下鞭刑。
郭玉成律師表示,如果允許檢討並判處最高30年監禁,鄭福良或有機會以自由之身走出法庭,因為囚犯可因表現良好而扣除三分之一的刑罰。
他現在已經52歲了,因此也不會受到鞭刑。
「鄭福良的家人希望,有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他的家人一直支持他,並將盡力幫助他。」
本周早些時候,首相署(法律與體制改革部)副部長藍卡巴星告訴下議院,截至10月31日,聯邦法院已收到924份複審申請。
他表示,政府已撥出約1200萬令吉資助這項過程,其中也包括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