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訊)上訴庭今日駁回控方的上訴申請,維持高庭判決,即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及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前總執行長阿魯甘達在篡改1MDB稽查報告一案無罪釋放。
由法官拿督哈達麗雅、拿督阿末再迪及拿督阿茲米組成的上訴庭三司駁回控方入稟的2項上訴通知,因為控方未能在規定期限提呈上訴請願書,同時,控方也沒有申請延長提呈上訴請願書的期限。
哈達麗雅指出,根據法律,如果上訴請願書沒有按時提呈,而且控方沒有申請延長提呈期限,那上訴通知將視為失效和無效。
控方副檢察司拿督尤賽尼告訴法庭,控方打算入稟申請尋求延長提呈上訴請願書期限,不過阿魯甘達代表律師西華南丹及納吉代表律師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提出反對。
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前總執行長阿魯甘達。
在今年3月3日,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宣判納吉及阿魯甘達表罪不成立及無罪釋放,控方隨後在3月9日入稟上訴申請。
根據法庭程序,在高庭主簿署記錄上訴申請後,必須在10內提呈上訴請願書,上訴請願書內容包含控方對高庭裁決提出的上訴理由。
挪用SRC國際有限公司資金罪成在加影監獄服刑的70歲納吉被控利用職權,指示在1MDB稽查報告完成及提呈公共帳目委員會之前進行修改,以免受到對付。
阿魯甘達則被控教唆納吉修改1MDB稽查報告,以保護納吉免於受到起訴。
根據控狀,兩人被控於2016年2月22日至26日,在布城首相署犯下上述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