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訊)上訴庭今日四度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暫時取回護照,以前往新加坡探望即將臨盆的女兒諾雅娜及家人。
由拿督哈達麗雅、拿督阿茲曼、拿督阿茲米組成的上訴庭三司,今日批准羅斯瑪暫時取回護照的申請。
主控官傅毅田(譯音Poh Yih Tinn)副檢察司對此亦無異議。
羅斯瑪是於本月11日,透過律師拿督賈吉星與拿督阿克柏丁入稟申請通知書,她在通知書中闡明,自己將在本月18日至23日、本月26日至9月6日、以及9月9日至10月31日,前往新加坡。
她提及,自己將如期回國出席太陽能項目弊案的上訴審訊,上訴庭此前擇定於9月18日進行案件管理。
據悉,諾雅娜與哈薩克籍的達尼亞成婚之後便定居於新加坡,這將是她的第3胎,預產期則在本月28日。
法庭曾於2021年10月15日首次批准羅絲瑪暫取護照的申請,以探望在新加坡生下第二胎的諾雅娜,並在今年3月21日探望身體不適的外孫,以及在6月15日探望女兒。
高庭於去年9月1日裁定,羅斯瑪在太陽能弊案中的3項貪污控狀罪成,宣判她監禁10年及罰款9億7000萬令吉,若無法繳還罰款,則須以坐牢30年取代。
惟高庭批准羅絲瑪在提出上訴期間,暫緩執行刑罰。目前案件在上訴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