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反貪污及朋黨主義中心(C4)敦促各政黨及聯盟在投票之前宣布其對候選人申報資產的承諾。
「《聯合國反貪公約》第8條第5款闡明,締約國應努力『建立措施和制度,要求公職人員就適當的情況作出聲明』。目前,馬來西亞仍然沒有任何法定要求民選代議士強制申報資產。然而,這不應該成為不遵守反貪公約精神的藉口,因為他們完全有能力自願公開此類信息。」
該組織強調,申報資產是政府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這項舉措可以提高當權者財務狀況的透明度。
「公開此類信息的可讓民間社會也能夠充當監督者,監測潛在的非法致富和腐污行為。」
該組織強調,這麼做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是候選人在做出聲明時的誠實度。因此,所有政黨及聯盟都應該要求其提名的所有候選人以公開方式申報其動產或不動產。
「這可以通過在在線上平台提供聲明,並向各自州議長辦公室提交副本來完成,並且必須可供公眾訪問。我們也敦促各政黨及聯盟將頒布強制人民代議士和候選人申報資產的法令納入其選舉宣言,並在上台後兌現有關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