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廢除「煽動法」? 兩名前法律部長不贊同

2023-07-22

(吉隆坡21日訊)國會上議院主席丹斯里旺朱乃迪表示,只要法律規定的事項和價值觀仍需受到保護和捍衛,那麼「煽動法令」就不應該被廢除。

他與前內政部長丹斯里賽哈密的觀點一致,他們皆認為「1948年煽動法令」仍需被維持,尤其是用於保護王室機構免受藐視和侮辱。

旺朱乃迪表示,由於王室機構處於政治之外,如若該機構遭到觸動或是政治化,就無法為自己辯護。因此,王室仍然需要「煽動法令」來保護他們。

「法律是出於特定的原因而制定的,尤其是當人們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時,法律則是被用來限制其行為。」

他補充,政府需要研究目前的情況是否允許廢除「煽動法令」,以及大家想要捍衛的東西;如王室機構,是否能夠在不受這項法律的限制下得到保護?

他告訴「每日新聞」,如若任何個人或團體對於我們所珍視的價值觀犯下令人髮指的罪刑,那麼就必須使用及捍衛這項法律。

早前,馬來西亞民主聯合陣線(MUDA)以及馬來西亞社會主義黨(PSM)呼籲政府廢除「煽動法令」。因為政府使用這項法令以提控吉打州務大臣拿督斯里沙努西。

他進一步評論說,英國廢除「煽動法令」這件事上,不能作為依據。因為英國的煽動法令也存在了300多年,且他們是在確保有其他法律當中仍有保留當初「煽動法令」的一些條款。

「至於鄰國的情況也無法與我國進行比較,因為鄰國如印尼和越南採用的是同化的概念,而我國採取多元種族的概念;這是有所不同的。」

另一方面,前內政部長賽哈密也持同樣的觀點。他認為只有「煽動法令」是適合用於限制議員和政黨過度使用3R(王室、種族和宗教)課題。惟他認為「煽動法令」需要得到修改,以確保此法能夠被公平地使用,不壓迫於任何一方。

談及目前政府對於「煽動法令」的立場與他不同時,塞哈密認為,這是因為反對黨里的理想主義和其做政府的時候有所不同。

「當你是反對黨時,你可以談論理想主義......但在政府當中,這個政府有責任。因此,如若真的涉及3R的罪行,那麼他們就必須使用『煽動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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