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17日訊)砂拉越全民團結黨秘書長巴魯比安指出,首相拿督斯里安華聲明高等法院撤銷基督徒使用「阿拉」一詞的禁令之裁決,只適用於砂拉越,是沒有根據的。
他指出,首相的聲明與內政部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納蘇申的聲明自相矛盾。
「在這種情況下,內政部部長的觀點在法律上是正確的。」
巴魯比安昨晚發表文告強調,安華絕不能對撤回上訴的法律效力,作出不準確的假設或結論,迷惑人民。
「高等法院的判決適用於整個馬來西亞。」
他對首相昨日關於撤回「阿拉」案上訴的聲明,感到失望。
「必須指出的是,最終導致提起訴訟的所有問題根源,是內政部1986年的行政指令,禁止非穆斯林使用某些詞語。」
「目前的案件,基本上是對該指令合法性的挑戰。拿督諾比阿里芬法官已表示,內政部的命令超出了其權力範圍, 並且這樣的禁令是違反憲法的。」
「法官認為,禁止使用這些詞的指令是無效的。判決中,沒有區分砂拉越和馬來西亞的其他州屬。」
他補充,通過撤回上訴,總檢察長和政府實際上完全接受了法官的決定,從而承認1986年的指令是無效的。
「內政部部長明白這一點。他對此非常清楚,表示內政部不能再強制執行指令。」
巴魯比安表示,該法律應適用於馬來西亞所有州屬,如果首相逐案進行,即暗示每個州法律都可以禁止非穆斯林使用某些詞語,這意味著限制宗教自由。
他說,法官並沒有將裁決僅限於砂拉越。
「聯邦憲法不歧視不同種族或州的人民。作為團結政府的首腦,首相絕不能迴避說出事實,尤其是在少數民族的權利可能受到侵蝕和限制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