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24日訊)吉打州希盟主席拿督瑪夫茲指出,吉打州務大臣莫哈末沙努西至今仍未在期限內支付他12萬令吉誹謗賠償金,或向上訴庭申請將賠償金加碼至24萬令吉。
瑪夫茲昨日在推特上提醒沙努西,根據上訴庭於本月3日的判決,必須在14天內償還12萬令吉賠償金,若想要延遲償還,可聯繫其律師。
根據《陽光日報》報導,他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沙努西之前因向上訴庭上訴而要求延期,不過上訴庭只做了一項更動,即將賠償金從5萬令吉提高至12萬令吉,並維持下判後14天的賠償期。
「他可能想要向聯邦法院上訴,但必須通知我的律師。」
若是如此,他表示,他也會指示其律師向法院提出上訴,將原本12萬令吉的賠償金,再提高至24萬令吉。
他說,沙努西除了支付賠償,也必須公開向他道歉,但對方並沒有這麼做。
瑪夫茲是在2009年10月9日入稟法庭,指控莫哈末沙努西於同年7月30日在本身的面子書帳號,把波各先那區開設投注站的課題,與當時擔任該地區國會議員的瑪夫茲掛鉤。
瑪夫茲也宣稱,莫哈末沙努西於同年7月27日在本身的面子書帳號,發布一則長達7分鐘57秒的視頻,顯示一群人在波各先那投注站開幕活動抗議時,手持印有瑪夫茲名字的橫幅。
高庭在2021年11月8日宣判,莫哈末沙努西必須針對誹謗瑪夫茲的案件,向瑪夫茲支付5萬令吉賠償金。
上訴庭於今年4月3日駁回沙努西推翻高庭裁決的申請,並諭令沙努西支付增至12萬令吉的賠償金予瑪夫茲。